校園空間與學生參與

記者 江昺崙 特稿

  臺灣大學的校園空間規劃,可溯源自日本帝國大學的殖民帝時期,當時校園外型已初具規模,從椰林大道的軸線延伸殖民地政府的南國想像,到風格彼此貼近的文藝復興式建築,構成了最早臺大空間意象與基本結構。##ReadMore##後來國府遷臺,臺大校園空間需求量大增,在基地尚未統整規劃的情形下,各式各樣的新建築如新筍冒出,造成了無法和諧對話的校園地景,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夏鑄九形容:「系所單位各自為政,各蓋大樓的大學景觀,好一點可成為建築博物館,更慘一點如同戰後的美式大學,成了大型停車場。」回應這一項論點,夏鑄九在虞兆中校長1983年上任之後,提議並受到虞校長支持成立了「校園規劃委員會工作小組」。以「參與式設計」、「校園歷史延續性的保存」、「校園建築由設計準則指導設計操作」(即建築計劃書的構想)等概念,推翻傳統藍圖式的單向設計,校規會期望能建立校園空間規劃的新準則。例如臺大的「新總圖」就是這種長程經營模式的一項成功案例。

  但事實上,校方卻忽略了真正最大的使用者群體——學生的聲音。學生的需求在校園空間發展的各個時期,幾乎全都是缺席的。使用者的聲音隱沒在規劃過程之中,這樣的建築、景觀設計能否滿足整體的使用需求?

  縱使一屆又一屆的學生在臺大只停留短短四年便離開,但這樣的時間卻已足以使學生們為校園內的學校參與貢獻出極大的力量。由於學生群體具有「共性」,學生參與並非只是一屆一屆的意見斷層,而是足以跨越世代的交替,延續理想的大學精神。學生參與的目的在於:他們要了解過去、參與當下並共同規劃未來。不但是為現在的使用者發聲,更是為未來的使用者奠下長程經營的基礎。

  學生參與可分為三個方向來整合出一整體之面向。第一要「有力」,藉由背景知識的教育,吸收足夠作為未來對外發聲的豐富知識,使得學生們在面對各式多元的議題時,能夠侃侃而談,更清楚表達出自己的意見及需求;第二要「有志」,先透過學生參與者本身的關懷進而喚起更多的關懷力量,讓凝聚而成的關懷力量可以發展為一有明確目標性的志向,朝著穩定的方向前進;第三則是要有足以實踐上述兩項抽象理想的實際行動,藉由真正的行動才能夠更加落實學生參與。

  學生參與為了改善校園的理想,首先就可以從關心校園的空間開始──藉由空間教育的三個活動(演講、座談、環境教育)及融入式的參與式規劃,這就是第一步。接著,學校及學生雙方以工作坊、校務建言系統及公聽會等管道進行溝通、規劃。讓學生可以真正表達心聲,並使學校得以瞭解學生們的想法。

  然而往往公聽會的舉辦,卻已是在計劃書定案之後。經由校園規劃小組、總務處營繕組、教務發展委員會後,提出正式工程或建築的計畫書,到之後的公聽會,僅剩下最後階段的「通過」而已。如果公聽會上遇到異議,不是使用者軟性的妥協,就是重新再跑一遍設計流程,造成效率的大打折扣。因此學生參與必須在起初的流程就積極介入,監督設計的藍圖、規劃,並由學生代表傳達雙方意見,在規劃會議上展開和諧並合理的溝通。才不至於讓公聽會流於形式,或虛耗時日、人力、資金來重新規劃,造成設計流程上的延宕。

  新總圖的成功案例或許是一方明鑑。在1980年代,當時由圖書館林光美副館長與校園規劃專案小組黃世孟教授積極參與之下,進行建築師競圖設計流程,選出了最符合校內師生期盼的模型。同時並提供設計師建築計劃書,詳細描繪了新總圖的環境地基與空間需求。加上當時臺大師生對於新總圖的誕生殷殷企盼,召開了不少場公聽會,從一開始基地的草坪問題到內部陳設規劃,經過眾多師生的意見交流下,以致新總圖竣工之後,真正能滿足臺大人的需求。夏鑄九在論文〈反省臺大80年代校園規劃〉評論為:「唯一營建品質不亞於殖民時代的新建築。」這中間的流程及主事者的積極參與,值得人文大樓與文學院詩生作為攻玉之石。

  或許,從學生自治團體、議會制度的關心、參與及改造開始,學生意見能化為一股比較有力的力量,進而能較合理地參與校園內的使用空間規劃。但在多數人的觀念中,學生參與順理成章應該是透過學生自治的組織,也就是臺大的三級學生會——臺大學生會、各院學生會及各系系學會。還有學生的民意機構——學生代表會。但三級學生會和學代的職權劃分並不十分清楚,學生往往遇到一件事情卻不知該向誰求助,常令人有學生會與學代的管理範疇混雜不清,掌理事項重疊不明的現象。學代每半年選舉一次,每任學代任期為一年,學代會在校方開會時的席次只佔一席,而為議長代表出席,在複雜的議題及冗長的議程之下,如何保證議長對於學校各系所單位的實際情形能深入了解?席次的分配(例如各院系代表的比例、師生代表的比例、特定議題的相關人士比例)又真正公平嗎?為何不是讓了解實際狀況的該院系學代出席,而是由議長代表出席?學生議會的制度是否完備以及有無影響力,是現階段有心參與公眾議題的學生們必須去主動參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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