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大樓作業遲緩 誰該負責?

記者 徐立衡 報導

  二○○六年六月,國立臺灣大學獲得校友——華碩董事長施崇棠捐贈新臺幣5.4億元興建人文大樓,至今,一年半過去,若檢視本案的作業進度,不難發現這棟位處臺大入口的指標性建築,距離完工落成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ReadMore##

  根據臺大總務處營繕組所提供的「新建工程建築之捐贈流程」(點右圖可放大),整體作業流程上可以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階段:計畫構想規劃
第二階段:細部設計請照
第三階段:施工

  第一階段的要點在於使用單位與捐贈單位必須共同規劃出建築計畫書,然後經由校方單位與教育部的審核通過。進入第二階段後,校方總務處和捐贈單位會進一步提出建築的細部設計,同樣地,需要經過校方相關單位的審核,再進行請照的作業。最後一個階段只要備妥開工前的前置作業,就可以由施工廠商實際進行建築的興建。

  人文大樓案子至今仍停留在作業流程中,計畫構想規劃階段的第一個步驟,即有關建築計畫書的提出。根據校園規劃小組召集人林峰田老師表示,此次人文大樓的興建個案之所以延宕,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原基地建築洞洞館拆除的爭議,自去年捐贈計畫開始,此議題即一直在進行各方的討論與協調,一直要到二○○七的五月,才正式決議拆二(人類系館、哲學系館)留一(農業陳列館)的方案。

  其他影響本案作業進度的部份包括人類系與哲學系移至水源校區暫置,還有標本館的搬遷,諸如這樣的事件並無法於校方訂定的流程圖上顯示,林峰田表示:「文件上的流程只是個主體程序,每一項個案應該要分開來討論,例如個案間的基地複雜度不同,且有些案子可能需要募款等因素,都會影響個案的作業時程,因此文件上亦不限制作業時程。」關於作業流程的檢討,林峰田則回應,校規小組並不擬定此類文件,更詳細的作業流程表應該由每次個案的建築師來擬定,由此可知,若要更完整地瞭解整個案進行的詳細狀況,必須統合各單位的工作進度,進行資訊上的整合才行,但現行臺大校方的行政制度上,似乎缺乏完整統轄這份工作的單位,對於管理校內新建建築物的作業上,是否有失主導權,且應盡責任不足,是值得思考的。

  關於學生們如何參與建築個案的進行,在「新建工程建築物捐贈作業規範」上寫明,當使用單位提出建築評估建議報告書,若必要時,得行召開公聽會。文學院院長葉國良老師表示,學生們的意見應該在公聽會上發聲,也希望學生們都能站出來提供建議,對此,林峰田也特別強調學生們的參與應該在興建計畫書提出之前就介入,一旦計畫書經過校規會通過,學生們將失去表達意見的寶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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